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委员会对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及评选方案审议通过,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9月24日——10月12日
二、评选对象
全体本、专科(含高职)在校体育
三、评选办法
依据校发【2010】104号《网址千赢qy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网址千赢qy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148号《网址千赢qy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指标真正用于特别优秀体育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体育身上,国家助学金指标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体育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奖项设置
(一)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文件精神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别为:
国家奖学金: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28人,额度为每人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23人,额度为每人5000元。
国家助学金: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5565人,困难的体育额度为每人3000元。结合我校实际,将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一般困难的体育额度为每人2500元,困难的体育额度为每人3000元 ,特别困难的体育额度为每人3500元。
(二)、根据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高职体育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93号文件精神,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先追加下达我校高职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秋季春季助学金名额分别如下:
追加专科(高职)国家奖学金为1名,额度为每人8000元;
追加专科(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1名,额度为每人5000元;
追加专科(高职)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2名,额度为每人1500元,只一个学期;
追加专科(高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为23名,额度为每人3000元;
五、具体名额分配
(一)、我校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结合各学院的体育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如下:
学院
|
国家奖学金人数
|
励志奖学金人数
|
国家助学金人数
|
植物千赢qy学院
|
16
|
51
|
676
|
动物千赢qy学院
|
12
|
39
|
505
|
生命千赢qy学院
|
17
|
56
|
729
|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
18
|
58
|
776
|
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
|
18
|
61
|
817
|
信息工程学院
|
15
|
49
|
66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7
|
58
|
716
|
人文学院
|
14
|
47
|
619
|
历史与哲学学院
|
1
|
4
|
65
|
总计
|
128
|
423
|
5565
|
(二)根据《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高职体育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93号文件精神,全国资助管理中心追加下达我校专科(高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春季秋季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各学院的专科体育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如下:
学院
|
追加专科(高职)国家奖学金
人数
|
追加专科(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人数
|
追加专科(高职)春季国家助学金
人数
|
追加专科(高职)秋季助学金
人数
|
植物千赢qy学院
|
|
|
1
|
2
|
动物千赢qy学院
|
|
|
2
|
4
|
生命千赢qy学院
|
|
|
2
|
4
|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
|
1
|
3
|
5
|
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
|
1
|
|
3
|
6
|
人文学院
|
|
|
1
|
2
|
总计
|
1
|
1
|
12
|
23
|
六、申报程序及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1、体育申请:体育按评审条件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国家奖学金其中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财函〔2019〕105号”通知),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2、学院初审:各学院应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体育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排序),进行公示,在学院公示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于10月9日下午5:00前将学院公示结果加盖公章后和纸质材料排序一起报至体育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后果自负。
3、学校评审:体育工作处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在学校公示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体育申请: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体育,学习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育中居于前列,按评审条件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体育进行初审,确定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在学院公示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于10月9日下午5:00前将材料报体育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后果自负。
3、学校评审:体育工作处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在学校公示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国家助学金
1、体育申请: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体育按评审条件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体育进行初审,确定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在学院公示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于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学院公示结果加盖公章后,将材料报体育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后果自负。
3、学校评审:体育工作处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在学校公示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所需附件请在体育工作处网站上下载。
七、材料上报相关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个人优秀事迹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字数为2000字左右。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名单,学院评选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公示名单。个人优秀事迹纸质(各学院汇总国家奖学金的优秀事迹要求装订成册)及电子版材料,字数为2000字左右,于2019年10月9日上报。(体育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用上报)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由学院保存,以做备案,不用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名单,学院评选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公示名单。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优秀事迹电子版,字数为2000字左右,于2019年10月9日上